202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条文从33条增加到41条。其中商业秘密保护是这次修订的核心主线,对企业维权影响深远。
要点一:侵权手段扩容,"电子侵入"入法
新法第十条明确,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均属侵权。通过网络攻击、破解系统、越权访问等方式窃取商业秘密,直接落入法定侵权情形。
要点二:员工、前员工与"教唆帮"情形
新法明确:员工、前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构成侵权;教唆、引诱、帮助他人侵权的也构成侵权;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挖角式"窃密有了明确的法律抓手。
要点三:举证责任转移,维权门槛降低
新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已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其主张的商业秘密不构成商业秘密,或证明其不存在侵权。这对长期困扰企业的"举证难"是重大利好。
要点四:处罚与赔偿大幅提高
- 行政处罚:侵犯商业秘密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100万至500万元;
- 民事赔偿:故意侵犯且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1至5倍惩罚性赔偿;
- 损失与获利难以确定时,法院可在500万元以下酌定赔偿。
要点五:域外适用条款
新法第四十条明确:境外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只要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处理。跨境窃密的维权空间更大了。
实务提示:法律给了更强的武器,但前提是企业自己先把保密措施做扎实:保密协议、权限管理、痕迹留存缺一不可。
需要专业的调查取证支持?来电沟通,获取免费初步评估与合规建议。
18682405888本文仅供实务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涉及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