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概述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立案追诉标准,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立案追诉。
维权建议
企业遭遇严重恶意诋毁时,可在固定充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报案时需提供侵权内容证据、经济损失证明、侵权主体线索等材料。同时可并行提起民事索赔,实现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双重维权。